為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安徽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全省綠色建筑發展的總體目標。
按照《方案》,“十二五”期間,安徽省將新建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以上,創建100個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和10個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到2015年年末,全省2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合肥市達到30%。到2017年年末,全省3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方案》明確了綠色建筑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今后,安徽省將進一步強化建筑節能工作,大力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深入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加快推廣適宜技術,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動建筑工業化,嚴格建筑拆除管理,推進建筑廢棄物循環利用。推動公共建筑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公共機構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超過兩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各地保障房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自2014年起,合肥市保障房全部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方案》提出,安徽省政府將把綠色建筑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各市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嚴格責任落實。(中國建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