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就切實做好保障性住房竣工分配入住管理工作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堅持一手抓建設,一手抓管理,在全面完成省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的同時,按照“四個確保”的要求兌現承諾。
一是加強竣工管理,確保如期交付使用。各地在抓好項目開工、確保工程質量的同時,要加快工程建設。一般情況下,當年開工的18層以下單體住宅,建設周期滿兩年應竣工交付使用;當年開工的19層以上單體住宅,建設周期滿3年應竣工交付使用。加快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
二是加強分配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各地保障房建設不僅要考慮當地戶籍居民,還要考慮常駐人口、外來務工人員。地級城市及有條件的縣級城市要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各地要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房準入標準,結合當期保障房竣工情況,科學制訂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內容應包括房源數量及分布情況、搖號或評分辦法、輪候規則等。原則上,當年分配入住的保障房比例不得低于當年基本建成的60%。
三是加強入住管理,確保健康持續發展。各地要建立動態監管機制,加強保障房合同管理。對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居住建筑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承租人,住房保障部門應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住房保障部門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是加強組織管理,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能,共同推進保障性住房竣工分配入住管理工作。對于疏于管理、玩忽職守、以權謀私等行為,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中國建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