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好建筑農民工的利益,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儲備金和保證金制度,為全縣建筑農民工工資發放上好“保險”。
該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農民工工資儲備金和保證金管理的通知》,從項目審批管理、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等方面加強管理,確保建筑農民工工資儲備金和保證金安全到位。一是嚴格執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相關規定,對建設資金未落實的工程建設項目,堅決不予辦理開工許可手續;對未經批準擅自開工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嚴厲處罰,從源頭上遏制拖欠發生。二是各企業必須在指定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儲備金專用賬戶,并按規定數額存儲。三是各企業在投標建設工程時,必須按投標工程總造價的2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以備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時發放之需。四是建立聯動機制。該局清欠管理部門同銀行加強聯系,實時掌握各企業的農民工工資儲備金的存儲使用情況。
據了解,目前該縣已有20多家建安企業按規定辦理了農民工工資儲備金,占全縣建安企業總數的90%以上。(中國建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