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照市監管局多管齊下數措并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收到明顯效果。
堅持監督檢查全覆蓋。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凡是投資30萬元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建筑結構3層以上的工程,不論建設區域在城在鄉,不論投資性質姓公姓私,不論參建單位是本地的還是外地的,不論管轄權限在市里還是在區縣,全部納入安全監督范圍,確保事事有人管,責任有人負,不留盲區,不留空白。
改進監管方式。通過實施網格化管理,實行分片包干,確保責任到人;通過實施差異化管理,對重大項目、重要基礎設施、成片住宅小區等重點工程,以及開發區工程、城鄉接合部工程、低資質企業承包的工程,和一般性工程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嚴加防范,抓兩頭、促中間。強化市場與現場的聯動。現場的管理狀況與市場競爭掛鉤,以現場帶市場,以市場促現場。
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認真開展季節性和各類專項檢查,尤其是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檢查,抓好隱患排查和“回頭看”工作,確保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嚴格執法情理交融。在監督執法中,既要熱情服務,又要嚴格執法,不講情面,敢于碰硬。對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該整改的整改,該處罰的處罰,該通報的通報,情節嚴重的堅決清出建筑市場。(日照日報)
